在法规的面前,原来道德竟如此之脆弱
一个34岁的丈夫,坚持拒绝在妻子手术单上签字,要知道,这是一个即将临盆的妻子,就是这位男子,不仅不在手术单上签字,更是在手术通知单上写道:“坚持用药治疗,坚持不做剖腹手术,后果自负。”最终的后果是什么,这位妻子在经过3个多小时的抢救后无效死亡,连同还没有出生的孩子也一起走了。我不明白,天底下竟然还有这样的男人,自己的妻子即将临盆,就算是在医院已经保证可以先手术后交费的前提下,他放弃了手术,而就是在病友愿意拿出一万元钱来支持的时候,这位丈夫还是放弃了让妻子做手术的机会。我不知道这样的男人到底还有没有一点人性?一个年仅22岁的生命,就因为他的拒不签字而悄然离去,不知道当有一天他回过头来想想的时候,会不会为自己的选择而感到内疚。然而这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再重要了,重要的是,这位丈夫应该将会为他的选择付出应有的代价,这不是完全的谋杀,这已经可以够成变相的谋杀,而这一切,得等公安机关进一步的调查取证,如果两人在此前关系就一直不和睦的话,谋杀的罪名是一定成立的,而那时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。
虽然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一些女强人的例子,但这毕竟还是少数,女性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,现在家庭暴力在家庭中越来越为突出,而这样的家庭暴力,受害方多数都是女性。在自己的妻子临盆的时候,更多的男人问起的第一句话是:是男孩还是女孩?又有多少男人会这么问起第一句话:我的妻子怎么样了?只是简单的一句问候语,对于自己的妻子来说,那是一辈子都会铭记在心的,妻子在自己的心里到底是怎么的一个份量?
抛开这位丈夫和妻子不说,我们还是来看看医院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吧。如果说这位丈夫拒不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,医院无权给病人动手术是属于“法规”的话,那医院到底应不应该给这位妻子动手术就属于一个道德的问题。而医院最终的选择是尊重家属的意见,面对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妻子,医院坚持以药物的措施来进行抢救,虽然几次将这位妻子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,但死神还是离走了她那年轻的生命。
医生的天职是什么-----救死扶伤!可在这件事中,医院方面虽然做到了救死扶伤,可这样的救死扶伤并没有收到真正的效果,这位妻子最终还是难逃一死。虽然医院方面也对这事做了多方面的调查,还鉴定了一下这位男子是不是带有精神病倾向,结果是没有这样的倾向,再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得到的指示是:如果家属不签字,不得进行手术。医院这是的选择是绝对的服从,可医生毕竟这是军人,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,可军人同样还有“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”的例子,何况是医生呢?更何况是面对一个在死亡线上挣扎的产妇?难道说医院方面在面对这位产妇的时候就没有半点良心的不安。
在现在中国的医疗体制中,医院这样的选择或许是对了,如果没有签字,如果手术失败,医院将负责完全的责任,医院也怕!从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现在医疗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,记得有一次看到这样的一个新闻:同样是一名产妇,由于流血过多,急需要输血,但医院血库里一时也没有了跟产妇血型相同的血浆,但现场有人的血型跟这位产妇的血型是合适的,可以输血,可医院却以血液没有经过检验为由拒绝了输血,最终这位产妇也因流血过多而死。
其实这事,也是医疗体制中的“法规”所造成的,医院这样做,同样是有规定在前,医院也可以拿出法规来给自己辩护,医院同样是怕,如果一出错,医院同样怕负相应的医疗责任。但有的时候,在“法规”的面前,难道就没有变通了吗?要知道我们是人,我们是活生生的人。如果说“法规”可以作为医院推卸责任的一个武器的话,那有时我们就真该想想,我们的白衣天使,真的还可以称得上“天使”这个称号吗?
放眼开来,其实在许多的行业,都为了“自保”设置了许多的规章制度,这样的规章制度对于行业本身来说并没有错,但在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的时候,条条杆杆也将成为一种束缚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但在道德的面前,其实这一切的一切都应该是解除,毕竟人活着如果散失了仅有道德,那还能称其为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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